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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未参保即发生工伤,用人单位该如何应对?东莞律师解析新员工未参保即发生工伤,用人单位该如何应对?东莞律师解析工伤保障不因用工时间短而缺席,用人单位责任不容推卸 在日常用工实践中,新员工刚入职尚未缴纳工伤保险却发生工伤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存在员工上班第一天就遭遇工伤的案例。面对这种情况,用人单位该如何正确处理?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落实?本文将结合人社部官方答复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东莞地区的企业提供明确指引。 01 人社部明确答复,用人单位承担主体责任根据人社部工伤保险司2022年5月30日对网民咨询的官方答复,用人单位未为新入职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的处理方式明确如下: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即使用人单位尚未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仍须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02 补缴工伤保险费后的待遇支付问题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03 “新发生费用”的具体内涵对于因工受伤的情况,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下列费用: 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 辅助器具配置费 生活护理费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 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对于因工死亡的情况,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04 工伤认定关键:劳动关系确认即使员工刚入职一天,甚至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能够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便可进入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方面,单位需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若单位未申请,工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提出。 05 东莞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应对策略为有效防范和应对新员工未参保即发生工伤的风险,东莞地区的用人单位应当: 及时参保: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即时生效:广东省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办理后,保险关系即生效,为企业提供保障。 补缴与追偿:未参保情况下发生工伤,用人单位需自行承担全部工伤待遇费用。应及时补缴社保和滞纳金,以减轻负担并获得基金支付新发生费用。 完善入职流程:优化入职流程,尽可能在员工上岗前完成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或考虑商业保险作为过渡保障。 06 员工角度,维权途径指引从员工视角,在东莞地区遭遇此类情况时: 确认劳动关系:收集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享受工伤待遇:一旦认定为工伤,即可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待遇等。 新员工入职即发生工伤事故虽不常见,但一旦发生,用人单位将面临巨大人力财力损失。东莞企业应高度重视工伤保险的及时参保工作,避免因小失大。 如果您在东莞地区遇到新员工工伤处理问题,需要专业律师协助分析案件、收集证据或制定应对策略,请联系我们的东莞劳动法律师团队。我们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包括工伤纠纷处理、劳动仲裁代理、企业劳动合规审查等,覆盖东莞全市所有镇街。 欢迎拨打咨询热线:18719074417,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高效、保密的法律服务,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